中建八局二公司的前身为中国人民解放军西北野战军,1949年2月前,第一野战军4军称为“西北野战军第四纵队”。在南征北战的建设征程中,中建八局二公司始终传承“令行禁止 使命必达”的铁军作风,用一座座品质卓越的建筑精品,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贡献力量。
第一次兵改工,改编为建3师7团。
建三师集体转业,改编为西北兰州工程总公司,此后又经数次机构变更、更换名称,建三师7团归属为第七工程局第四建筑公司。
公司又整编为基建工程兵二二一大队;221大队主要以参战“三线”建设为主。包含兰州化纤厂(我国在“三线”地区第一座生产聚丙烯腈纤维的工厂)甘肃永登6726战备油库、汉中“813”(“813”厂工程是221大队整编以来承担的第一个大型工业项目)“012”核工业基地建设、辽阳石油化纤总厂。
集体改编为中建八局第二建筑公司
改制为中建八局第二建设有限公司